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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秋莲诉张某网络侵权案:法院判赔12万 张某未致歉后被强制执行

2025-09-05  来源:天气网  【字体:  

  近日,企查查APP显示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民事判决书公告,内容涉及原告江歌妈妈江秋莲与被告张某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公告明确,被告张某在涉诉言论中使用羞辱性词汇及相关配文贬损江秋莲人格,构成对江秋莲的侮辱,同时其言论对江歌构成诽谤;法院判决张某向江秋莲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公证费、律师费共计12万元。因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致歉义务,江秋莲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流程信息显示,今年3月张某已因此案被执行12万元。

江秋莲诉张某网络侵权案:法院判赔12万 张某未致歉后被强制执行

  据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内容,案件源于张某在网络平台发布的多条涉江秋莲、江歌的言论。公告指出,张某在言论中提及江秋莲时,刻意使用具有羞辱性质的词汇,且搭配不当配文,内容直指江秋莲个人人格,存在明显的贬损意图,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侮辱”情形;同时,张某言论中关于江歌的部分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存在虚构、歪曲情节,对江歌的名誉造成损害,构成“诽谤”。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张某在网络上公开发布针对江秋莲、江歌的不当言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更违反法律规定,其行为已对江秋莲的人格权造成严重侵害,也对逝者江歌的名誉造成负面影响,给江秋莲带来了精神痛苦。基于此,法院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影响范围以及江秋莲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作出判决:被告张某需在相应网络平台向江秋莲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赔偿江秋莲精神损害抚慰金、公证费、律师费,三项费用合计12万元。

  然而,该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未按判决要求履行公开致歉义务,仅对赔偿款项的履行态度消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江秋莲依法向北京互联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张某落实致歉义务并支付赔偿款。从企查查APP显示的案件流程信息可知,今年3月,法院已对张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12万元赔偿款已执行到位,但关于公开致歉的执行进展尚未有进一步公开信息。

  江秋莲作为江歌的母亲,此前因江歌遇害案一直受到社会关注,此次与张某的网络侵权纠纷,再次引发公众对“网络言论边界”“逝者名誉保护”等话题的讨论。不少网友表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每个人都需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使用羞辱、诽谤性语言攻击他人,尤其是对失去女儿的江秋莲进行人格贬损,既不道德也违法,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对人格权的保护,具有警示意义。

江秋莲诉张某网络侵权案:法院判赔12万 张某未致歉后被强制执行

  法律人士也对此案作出解读,指出网络侵权案件中,侮辱、诽谤行为往往通过文字、图片等形式快速传播,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伤害和社会评价降低更为显著。此次判决明确了网络言论需遵守的法律底线,即便是在网络空间,也不得突破法律对人格权、名誉权的保护边界,同时也提醒公众,在表达观点时应尊重事实,避免使用侮辱性、诽谤性语言,若权益受损需通过法律途径理性维权

  截至目前,北京互联网法院未进一步公开张某是否已履行致歉义务,江秋莲方面也未就案件后续情况作出公开回应。但此案已成为网络侵权维权的典型案例之一,为规范网络言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提供了司法实践参考。

  来源: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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