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续租必须要本人。续租时需提交续租申请表、身份证明(本市户籍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非本市户籍提交身份证和居住证)、承租人的工作收入情况等材料,以核查承租人工作、住房、家庭人员等情况。
按照公租房政策规定,公租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小区房管中心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注意:房管中心针对未及时签订续租合同、且存在欠租等违规违约行为的,会送达终止合同通知书。
续租流程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公租房所在小区房管中心提出申请。
市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
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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