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资料: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二、办理期限:1日内。
三、办理流程:预约取号,然后到叫号窗口办理业务并取证即可(一窗办)。
四、费用:无。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确认身份证明在有效期限内、信息未发生变化且与驾驶证信息记录一致的,可办理该业务。
2、延期换证延期期限自驾驶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开始计算,期限为三年,请在延期截止日期前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
3、延期审验延期期限自驾驶证记分周期结束日期开始计算,期限为三年,请在记分周期结束日期前办理驾驶证审验。
4、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期限自应当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日期开始计算,期限为三年,请在提示日期前换证。
5、申请人在延期换证延期审验、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
六、办事地点:车管所各分所、区县所。
驾驶证过期处理如下:
1、过期不到一年的,可以正常换证;
2、过期一年以上三年以内的,驾照注销,但可以通过考试科目一换证;
3、过期三年以上的,驾照作废无法再换证;
4、过期后不得驾驶机动车,否则可以按无证驾驶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