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乡镇户籍儿童想要申请城区小学学位的,需要父母一方近一年在海口城区工作并且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
海口市乡镇户籍学生申请城区公办学校学位
海口市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符合以下条件基础上,需父母一方最近1年在海口市城区工作,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2年8月往前推算。缴纳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
1.自有住房居住。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海口市城区自有住房实际居住的,以单校划片为主,由片区学校接收入学。
2.租房居住。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海口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以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的办法,视学位情况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3.随祖辈居住。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父母及本人在海口城区无第二处住所的。居住的住房是自有的参照本类第1项执行,居住的住房是租赁的参照本类第2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