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琼中县属于哪个市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是海南省下辖的民族自治县之一,县境地处海南岛中部,五指山北麓,热带海洋季风气候,夏长无酷暑,冬短无严寒,年均气温22.8摄氏度。全境面积2704.66平方公里,辖10个乡镇、2个县属林场和1个县属农场。2012年,县境人口22.8万,黎族占45.63%,苗族占6.1%。海榆中线横贯全境,公路网成辐射状向四周展开,是海南岛公路南北、东西走向的交通枢纽。琼中是海南生态核心区,具有“海南之心 、三江之源、森林王国、绿橙之乡、黎苗家园”的美称,有五指山、黎母山、吊罗山、鹦歌岭等国家级、省级林区、保护区,琼中绿橙是海南省第一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琼中的区划沿革
琼中的历史,可追溯到2000多年前。
西汉时期,琼中隶属珠崖郡;唐贞观元年为岭南道琼山县所管辖;元朝时分属琼山、定安、乐会和万安军。
明、清时期属定安、琼山县地。
1948年2月中共琼崖特委设置琼中县,隶属中共琼崖东区地委管辖,治所设于平南。
1949年3月并入琼崖少数民族自治区行政委员会。
1952年划邻县部分黎境,恢复琼中县建置,成为毗邻四周九市县,位居五指山腹地、琼岛中部的县。县名“琼中”就是由于地理位置而得。
1952年7月后,琼中县归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后改为自治州)人民政府管辖。1956年县治迁贡坡,1959年县治再迁营根。
1987年11月2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琼中县,设立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划归海南行政区管辖,县委、县政府驻地设在营根镇。
1988年4月海南省成立,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属海南省直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