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发布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按照国家及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统一城乡户籍登记的要求,职工不再以农村户籍为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提取条件
缴存职工为农民工的。
二、提取要件
1、身份证件原件。
2、农村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除外。
2、农民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直接办理销户提取,须提供农村户口证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
3、公积金贷款职工(含参贷人、配偶)在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还清前,除销户提取外,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的本息提取。
4、职工存在骗提套取行为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终止办理该笔提取业务,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自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取消职工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及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纳入征信系统,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