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实施新的人才购房政策,落户我省的人才需要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方可购买住房。
海口人才引进购房政策
(一)落户我省的人才。
落户我省的引进人才购买住房,自落户之日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二)未落户我省的人才。
本人家庭在我省无自有住房,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购买1套住房。
(三)非本省户籍人员。
不再区分限购区域与非限购区域,实行全区域限购。非本省户籍家庭购买住房,须在我省无自有住房,且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购买1套住房。
(四)离异人士。
对夫妻离异的,自离异之日起任何一方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我省拥有住房的总套数计算。